三甲创建专栏第三十五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
重点知晓:
(一)定义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
1.患者的诊疗活动是一个连续性工作过程,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各自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院建立总值班管理与工作体系,制定医院总值班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值班人数、通信联系工具、交接班机制及记录内容等),明确主管部门并履行管理职责,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值班。
3.各科室科务公开栏可查见值班表,根据工作区域、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值班人数。值班人员资质要求:①有相关专业学历,取得相关执业资质;②执业地点注册在本院;③具备独立值班的能力。值班人员人数要求:需要值班的科室至少安排1人值班,并根据工作量增加、多个值班地点等实际情况增加值班人员或配备机动二线人员。
4.各科室、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级值班人员行为规范进行要求,包括:(1)根据值班岗位职责对值班时间、值班区域予以明确,以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处置的及时性。(2)值班排班表在适当范围内提前公开,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不得擅自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完成交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离开。(3)值班人员按要求进行值班与交接班记录,内容规范,签字确认。
供稿科室:三甲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