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创建专栏第十六期:临床用血申请管理
重点知晓: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临床用血权限的医师经输血前评估,确定患者异体输血治疗方案后,方可向输血科提交临床用血申请。
2、合格的临床输血电子申请标淮: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输血指征明确、输血目的合理、 申请血液品种及输血量与输血目的相匹配、输血前检查结果符合《输血前检查制度》要求、预定输血时间及紧急程度与患者输血需求的迫切性相符等。
3、 根据患者输血需求的迫切程度填写适宜的预定输血时间和申请类型,严禁假冒急诊输血。
4、申请医师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后提交具有临床用血权限的上级医师审核,审核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要求:
(1) 受血者信息是否准确;
(2) 输血方案是否合理,输血需求(血液成分、血量、输血时间、输血紧急程度等)是否与患者治疗需求相符;
(3) 是否已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5、经上级医师审核通过的临床输血申请的核准签发实行分级管理:
(1) 同一患者一日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mL,由具有输血权限的临床医师提出申请,经具有输血权限的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 同一患者一日申请备血量在 800mL 至 1600mL 的,由具有输血权限的临床医师提出申请,经具有输血权限的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 同一患者一日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mL 的,由具有输血权限的临床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4) 以上 3 条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供稿科室:三甲创建办